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合法的『副產石灰』為何需要層層戒護?

吳松霖

(本文原登載於台灣立報《新國際》專欄,當時為了符合紙本刊物的印刷需求,做過部分修改,在此登出完整版本。)


台塑六輕一再堅稱,其所生產之副產石灰是具高經濟價值且合法登記的營建產品,為何需要躲躲藏藏的偷倒棄置?為何需要恐嚇地主不得聲張?甚至,堆置場所為何需要森嚴門禁?

    去年10月,位於台西鄉牛厝村和東勢鄉程海村交界的一處廢棄磚窯廠傳聞遭地方某民代買下,不久後一車車的六輕灰渣,以作為興建屋舍地基為由運入,堆得跟一座小山一樣高,這樣不尋常的景象,讓附近的居民十分擔憂。為了捍衛自己的居住安全,一位林姓台西鄉民勇敢的站出來檢舉。當環保局的稽查人員接獲檢舉進入廠內採樣檢驗後,隔日一早林姓鄉民便接到一通來自地方某民代親戚的關切電話,希望他不要多管閒事。隔幾天,更有人善意的提醒他小心自己的人身安全,當時林姓鄉民表示自己無所求亦無所懼,但不久後,他家門口的電線杆竟被人用噴漆畫上一個紅色十字架。誰也不知道這個十字架是為何而來?有何目的?但對許多瞭解這件事的人而言,心裡已經蒙上一層陰影。

    無獨有偶,不久前在彰化田中、北斗及雲林林內、西螺等地傾倒六輕灰渣的『富仕得環保公司』,幕後老闆是另外一位雲林縣議員李建志,這位議員因為涉嫌囤積、偷倒廢棄物,恐嚇地主不得聲張,甚至阻撓稽查,已被檢方起訴。

此外,六輕灰渣甚至被摻扮混入台南的兩家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的乾淨土堆中,意圖魚目混珠地以夾帶掩埋的方式,出售給不知情買家,這兩家土資場(宏昇和官輝)的負責人分別被環保局裁處十到一百萬元罰款,同時檢察官查獲雲林縣議員王清貴和另一位雲林縣議員,也有參與此項不法交易的嫌疑。

    我們不禁要問,既然這些灰渣都是安全合法而且經濟價值高的產品,為何需要偷偷摸摸、魚目混珠地四處傾倒或夾帶掩埋?此外,為何不同的承包業者都同樣行使恐嚇手段?還有,究竟有多少雲林縣的政治人物牽涉其中?這一切毫不光明正大的交易行為,背後到底影藏了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
(照片如下)

林姓鄉民家外電線桿上被人留下記號。攝影:劉欣恆

請支持連署:要求六輕將毒石灰帶回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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