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許可證若不停發,承諾宣示都是空!

一、    不停發,此任內就不可能實現禁燒!
       依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9條,石油焦與煤等易致空氣污染燃料之使用許可證與展延期限,每張上限五年,目前六輕持有之許可證有三張今年即刻到期,因此,倘若李進勇縣長又再次續發,此任內如何實現禁燒?


二、    不停發,何來禁燒立法之決心?
       相較於推動縣議會立法禁燒之困難重重,許可證到期停發,是李縣長之法定職權,合法性與正當性100%,是一秒鐘就可輕易做出之決定。倘若縣長連停發都不肯,又何來禁燒立法之決心?


三、    不停發,推動立法就是假動作!
      只要縣長不願宣佈停發,就是暗示台塑還有『喬』的空間,端看六輕如何『錢』進縣府,因此推動立法,不過只是想把責任、壓力與關注焦點推給縣議會,一切就是假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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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許可證使用期限表-改.jpg
請李縣長停發許可證.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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