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讀者投書】公義選民如何監督縣議會?

作者:江永川(退休老師)

    今天我為了查看4/27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審查禁燒自治條例的過程,結果發現網路根本沒有直播,我將此事po上網,結果網路熟識的鄉民就在底下留言反諷:雲林縣議會的網站大概是我看過最爛的,除了徵才資訊外,別無其他。


   就連開議時間等相關資訊,都要等會議開完後,才會上網,毫無用處。點一個連結,要等3-5分鐘。簡直是上個世紀的資訊水平...


   請問議員大人,議事同仁及公義選民,您們對此事的看法及對策如何呢?
   另有一位公義夥伴原欲進入4/27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審查禁燒自治條例,但剛剛被縣議會擋著不能進去旁聽。而且他也發現議員臉書根本沒在經營的 唉唉...


   我分別打氣回應 :縣議會真的很封閉,發動打電話或留臉書打爆灌爆啦!而既然縣議員不經營臉書,那我們至少公開及私訊留言,看他如何回應。


   但接下來應當如何做才能使自治條例在議會過關,以下為四個步驟:
1.喚醒公民意識,尤其是在地與外地串聯。
2.有效監督關切。
3.形成全面輿論壓力
4.並如何為六輕可能抗告行動,進行策略準備。

    以上,請大家集思廣益如何?

環境影響評估應以人為本 —陳椒華教授談環評法對人民健康風險的漠視(上)

文/劉欣恆

   《環境影響評估法》實施迄今業已有10逾年,然而,因為《環評法》的種種疏漏,導致捍衛台灣環境與民眾健康的環保團體,長期被抹黑為阻攔經濟發展的絆腳石。


   長期關心與多次親身參與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會議的陳椒華教授,於日前環境NGO會議中指出現行《環評法》的五大缺失,並呼籲台灣公民社會在《環評法》並未能有效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的現況下,應積極瞭解與主張自身權益。否則,等到健康與權益受損,再多的賠償都無法挽回。

  以下為參與學習會後,學員劉欣恆於會後寫下的記錄與感想:


缺失一:居民健康風險影響評估未正式納入環評基本程序


   正是因為開發行為將可能嚴重破壞環境,造成居民生命權、財產權受到威脅,才有<環境影響評估法>的出現。除了讓政府與民間了解開發行為的具體內容外,更重要的是限縮開發行為對當地居民與環境的影響。


   然而,在召集學者專家,具體審議開發行為所可能造成哪些危害的<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六條及第十一條中,要求開發單位做成之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並未明確要求開發單位必須進行當地居民之健康風險評估,因此,在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議會議中,除非環評委員或居民強烈要求,否則開發單位無義務也無責任,將居民即將因為開發行為,所可能遭遇的健康風險攤在陽光下,讓居民與環評委員、社會大眾共同審視。


   因此,無報告也就無風險,如此愚民政策,自然可以讓居民「喜聞樂見」各種開發行為。


缺失二:連一級致癌物都漏列的<健康風險評估>


   在環保團體不斷要求下,環保署委託成大李俊璋教授端出<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作為假若有居民要求進行健康風險時,可以據此進行風險評估的規則。然而,即便在規範第三條中,洋洋灑灑列出數條需要審視的「危害性化學物質」清單,仍有許多開發單位在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時,居然將WHO認定之一級致癌物—各種重金屬,全數漏列。


   以「100年度六輕相關計畫之特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所致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報告」審查會議中,成大李俊璋教授替六輕所作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為例。按理說,李俊璋教授作為<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的催生者,理應對健康風險評估規範的要求最為清楚,但曾參與六輕總體檢的環評委員許惠悰教授,看完整本報告後,居然建議他「六輕設廠其實還帶來許多重金屬與戴奧辛的增加,這些都是致癌的因素,因此後續也應該再這些物質評估一併納入。」可見李俊璋教授的評估未納入所有汙染物。

新聞來源

【讀者投書】重量級政客伸黑手,公民戰起來!


作者:高天新(水林)


  各位公民們,雖然4月27日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不敢擋路,放禁燒石油焦與煤的自治條例草案進入縣議會大會,不過,未來立法之路,恐怕艱險重重!


  據悉,某位雲林縣重量級政客原本要動員鄉鎮市長去雲林縣議會施壓,卻又邀六輕高層密室談判交易,一反之前態度,要在縣議會「封殺」禁燒石油焦與煤的自治條例草案!


  這位政客的動機與利益為何?這位政客要如何「封殺」?公民們永遠猜不透,也不需要浪費時間精力猜測,完成禁燒石油焦與煤的立法,只能靠公民們自己的力量!


一方面,緊盯每位縣議員,二方面,不停地與家人親友及同事討論,引起大家的關注,帶動參與,三方面,行動!至少,在五月四日縣議會開議日,及在縣議會大會對禁燒自治條例草案表決的時候,要行動!逼迫縣議員「順從」民意!

關鍵40天:讓『六輕縣議員』現形


  自從六輕來了,不僅毒害了空氣、水、土壤、海洋、農業/養殖業/漁業/畜牧業生態,也毒害了雲林的政治環境與結構!


  在雲林縣議會43位縣議員之中,有誰從未收受台塑之政治獻金?


  有誰從未承攬六輕之生意?有誰之家族、椿腳及金主從未承攬六輕之生意?


  有誰從未與六輕發生利益關係?


  公民們不知,也不可能知,因為台灣政治體制與選舉體制始終密室化、黑箱化,縣議員本人不坦露,誰能知!


  但是,雲林縣議會本次會期,40天,須審議攸關雲林人與台灣人健康、呼吸人權、空氣正義之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這關鍵40天,六輕縣議員必定現形,因為,台塑資方必定利誘、支使他(或她)們『封殺』禁燒自治條例草案!


  公民們,這關鍵40天,我們須緊盯著每一位縣議員之動態與言行,調查每一位縣議員與六輕之利益關係,我們須做好隨時行動之準備!


  只要六輕縣議員一現形,大家團結一致,推動罷免,展開地毯式宣傳、教育,進行前置作業。

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議員林深為何散佈不實言論?(下)




二、議員並非大法官,何以棄守職責?

      此外,縱使此一自治條例真有所抵觸中央法規,也應該於最終時刻交由大法官釋憲。而縣議員之職責,究竟應該極力爭取縣民之生存權與環境權,並用心推動真正能有效防制污染的地方法規;抑或是針對一項攸關人民利益的法案,在尚未正式審議前,即逕自代表大法官發言,將法案宣判死刑?

三、 為何不顧人民生命健康,散佈不實言論?

      相較之下,台北市長柯文哲,在面對北基快捷公車的法律問題時,極力主人張法律是服務人的,若不合時宜,就應修法,而非讓法律卡死自己。但為何林深議員,在面對廣大民無時無刻飽受六輕污染毒害的現狀下,卻選擇散佈不實言論,甚至在尚未開議前,便發言阻撓有利國民健康之立法,而實質捍衛財團之利益?

      究竟林深議員為何急著杯葛自治條例?與六輕之間有何政商關係?而自己或二等親以內,是否承包六輕相關工程?這些問題,亟需公民們一起尋找解答!

議員林深為何散佈不實言論?(下)
〔上圖為林深議員(右前)去年在麥寮地方說明會上火爆發言,不但搶奪主持人麥克風,並多次質疑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左前)的報告內容。圖片來源:風傳媒〕
 議員林深為何散佈不實言論?(下)
雲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林深
延伸閱讀:

【讀者投書】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作者:蔣銀珊(鹿港保鹿運動成員)




        今日上午雲林縣議會召開程序委員會,其中一項受人矚目的議程,「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正等著被列入議程,現場幾位公民記者被議會工作人員擋在議會審查室外,以「議會規定」拒絕任何記者或公民團體進入委員會旁聽。


        根據《雲林縣議會旁聽規則》第二條,除舉行「秘密會議」應禁止旁聽外,餘概公開之。現場有公民記者提出質疑,程序委員會是秘密會議嗎?而議會本就該受公民監督,更不該有「秘密會議」,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環保團體「自從六輕來了」也呼籲程序委員會應全程公開、透明審議,並讓公民團體全程民主參與,理性討論、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方能讓每位程序委員之發言接受縣民之檢視與監督。

        而如果這次程序委員會沒有將自治條例列入議程,議會就完全不必討論這件事,自治條例也就不可能通過,則中部地區仍要繼續承受六輕燃燒生煤及石油焦造成的污染;但若能被列入議程,議員們就必須開始審議,就為我們的健康生存權保留了一絲希望。

【讀者投書】致電五位程序委員通話摘要


作者:江永川(退休老師)


      為響應<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文章『短短五天,少少五人 決定雲林縣民生死?』的呼籲,今(4/27)日上午緊急致電雲林縣議會,以及五位程序委員會議員服務處,通話結果大要如下:


議會議事組通話表示會將意見反應~

一、 李建昇服務處回應:

李建昇服務處,小姐願轉達,我強調為害近二十年,回饋機制不透明,危害七縣市及全臺健康~

該服務處也表示,小英主席公開承諾別再跳票,全臺關切,但願公民參與,全程轉播,公開邀請採訪錄影~

二、林建鴻議員回應:

林健鴻議員長談,同意程序委員會審議過程公開,假如動用表決,須記名投票,至少要列入紀錄~

他與議長等三天北上有長談自治條例,均贊成要列入議程,反指民進黨議員在反對~

無奈表示議會開會不正常,遠程早到,就近遲到,議事行程不穩定~本案他有徵詢參考莊教授意見並答應公開透明化,會將公民訴求,提案要求議會接受監督…

佳聯有線電視第三臺會轉播議會審議過程!

開放網路及公民負面影響,他感慨用心質詢未必上鏡頭新聞;會作秀講空話搶眼,不知情民眾拍手喊爽!我為他年輕有為站在公義喊讚,也打氣內行理性公民自會判斷,持續監督,最好能像嘉義市議事監督公開出書,學習北市公義力挺~

三、王鐵道及其餘兩位議員:

西螺王鐵道議員服務處,兩次接通後轉答錄,等同柔性掛斷,其餘二位
議員服務處(沈宗隆、林深)無人接聽!請大家繼續加油!

我已表達七縣市及全國會關切,務必全程轉播,回饋機制府會被質疑,六輕會反撲,公民會力挺,請本外各縣市大家協助多多打爆關鍵點先列入議程,公開審議!

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環境資訊轉載


【讀者投書】為何公民需辛勞監督「公僕」?


作者:黃仁桐(嘉義市)

  今天,響應【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之動員,特意從嘉義騎機車至雲林縣議會旁聽,監督程序委員會,以免五位縣議員阻擋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送入縣議會大會審議。
  但為何公民需如此辛勞監督「公僕」呢?為何公民不能經由手機、電腦或電視,就能觀看程序委員會之議事全程與每位程序委員的發言呢?全程線上直播、電視直播,技術與經費都不是問題,但雲林縣議會為何不做呢?是什麼樣的利益勾結與心態,拒絕議事透明化?
  雲林縣蔡秋敏縣議員昨晚率先在臉書表態,支持禁燒石油焦與煤完成立法,並表示“讓公開、透明的力量協助法案順利立法成功”,這句話寫得太好了,懇求蔡秋敏縣議員趕緊在雲林縣議會推動透明化改革,讓飽受六輕「毒氣」危害的人們,看手機、網路、電視,就能發現誰是六輕派議員,就能馬上打電話抗議,或者,直接殺到他(或她)的服務處抗議!



(圖片來源:議員蔡秋敏臉書


李進勇『玩真的』第一歩!


  4月27日是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審議最後一日,在公民們關注、施壓及進議場監督下,終使程序委員會「同意」將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送入雲林縣議會大會審議,但部分程序委員明確表達了質疑與異議,而以「送大會讓大家表示意見」為放行之理由,顯然,六輕派議員設定縣議會大會為「主戰場」!

  如果李進勇縣長真有決心兌現競選承諾,而非將責任與壓力轉嫁雲林縣議會,第一歩,要完成三件事:

  第一件,在五月四日雲林縣議會開議之前,為保障人民知情權,更為贏得全縣居民對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之理解與支持,儘速製作刊物,寄發全縣每戶,刊物內容包括:
◎六輕燒石油焦與煤所產生之各種致癌物、毒物與數量,及其對健康與環境之危害。
◎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之基本內涵與立法精神。
◎回應部份程序委員所提出之質疑與異議。

  第二件,五月四日雲林縣議會開議,李進勇縣長親上火線,展現法律專業能力,當場回答辯駁六輕派議員之挑戰。

  第三件,說服雲林縣議員民進黨團,於五月四日開議大會現場,統一立場與口徑,堅決力挺禁燒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

  李進勇縣長做到這三件事,僅僅是『玩真的』第一歩,若做不到,公民們就心裡有數了!

議員林深為何散佈不實言論?(上)

       今日程序委員會中,縣議員林深公開反對禁燒自治條例,理由是這項法案抵觸中央法規,對此,我們嚴正呼籲林議員:一位負責任的縣議員,應該明確指出究竟是違反了哪一條中央法規,並且自己先用心研究是否有何解決之道,否則,此番言論便是信口開河,嚴重混淆視聽、欺騙百姓!


      此外,我們要嚴正反駁林深議員的不實言論,理由如下:


一、禁燒自治條例完全配合中央法規及國家政綱


      依據【環境基本法】第3、2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皆明文規範,各級政府對待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應以環境保護優先,並有責維護國民健康,採預防措施,降低健康風險,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


      此外,依據【環境基本法】第21條,以及經濟部公布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以及【能源發展綱領】,亦明確指出各級政府應積極力行減碳政策,國家應追求低碳、低污染的潔淨能源,降低對化石能源的依存度,逐年增加低碳天然氣以及再生能源之比例。

      因此,此一禁燒自治條例完全配合中央法規以及國家政綱,請教林深議員:所謂抵觸中央法規,究竟是依據哪一條法律以及政策綱領?(待續)

尊重不同法律見解,但許可證審查應『去黑箱化』

編按:
各界針對停發許可證一事,表達不同法律見解,對此,本電子報表示尊重,並以特刊方式併陳各方看法。


此外,我們嚴正呼籲雲林縣政府,在禁燒自治條例通過以前,應讓許可證審查『去黑箱化』,開放公民參與審議,審議全程網路直播、電視直播,方能以昭公信,確保許可證不至淪為『密室協商』之籌碼!

(以下文章依發表時間排序)




作者:錢建文醫師
(本文投稿於蘋果日報民意論壇)


當時的國光石化總經理陳寶郎先生,大力陳述國光石化使用先進設備,污染比六輕少一半。如今陳先生已經高就於台塑化董事長,為什麼不願意將每年數百億稅後盈餘拿出一小部分,改善設備與使用乾淨能源?而前任的雲林地方政府首長,在解釋為什麼仍需要發給六輕骯髒能源的許可證時,竟然引用了「信賴保護」原則。難道民主制度下由民選出來的執政者,不算和人民訂契約嗎?政府只需要對財團講信賴嗎?閱讀全文




作者:詹順貴律師
(本文投稿於蘋果日報民意論壇)


因六輕廠區的麥寮電廠燃燒生煤、石油焦許可證即將屆期,須申請展延,如麥寮電廠仍於許可營運階段,未予設備、製程改善期間,即直接禁止其燃燒生煤、石油焦,或拒發許可證,會淪為裁量濫用,一旦台塑集團提出行政救濟,縣政府易遭敗訴。


至於當地不少公民團體,對雲林縣政府百般責罵,要求該府直接停發許可證,如上分析,如此恐怕反而會陷雲林縣政府於不利地位,讓六輕有恃無恐。(閱讀全文




作者:錢建文醫師
(本文投稿於<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


1. 政府對人民有信賴保護的責任。
       雲林縣政府委託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做的多年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台塑六輕造成附近居民嚴重健康危害,這些結果其實與先進國家做的研究結果類似,可說是罪證確鑿。在民主政體之下,政府與人民為契約關係,政治人物必須本於對人民的信賴保護原則,禁止少數人為了私利危害大多數人的健康與生命。(閱讀全文




作者:謝英吉律師、柯劭臻律師
(本文投稿於頻果日報民意論壇)


一、 本案應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


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337號行政判決要旨』,環評法屬於環境預防的部分,空污法屬於管制的部分,兩者規範目的不容混為一談,而縣政府是否核准展延許可證一事,應以空污法及其相關法規為依歸,因此,縣政府不應因環評決議而約束或限縮依空污法第28、29條所賦予縣政府審查許可證之職權與職責。


此外,停發許可證是指當許可證之有效期限屆滿,由縣府駁回台塑提出展延許可證效力之請求,縣政府並非要突然撤銷或廢止既存之授益行政處分,而變動原先之信賴基礎。因此,本案其實應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公民可請求蘇前縣長答覆:縣政府依據環評法而無法停發許可證之法律依據為何?(閱讀全文




延伸閱讀:







【讀者投書】活在上個世紀的雲林縣議會


作者:劉月芬(斗六市民)



    為了解<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的審議進度,我人生中第一次踏入雲林縣議會的網站。


    但令我極度失望的是,諾大的雲林縣議會,人才濟濟的雲林縣議會,居然網站水平還停留在上個世紀末。


    除了各種法案審議資訊匱乏之外,就連最基本的網站速度,都令人搖頭。


    甚至連點一個連結到資訊展開,至少要等3-5分鐘。


    在瀏覽過程的兩小時內,議會的網頁就當機了至少五次。


    整個議會網站裡,最完整、最新的資訊,大概只有徵才資訊。


    就連開議時間等相關資訊,都只能查到已開完會的資訊,簡直毫無用處。


    更別提,現在到底有多少正在等待審議的各項法案與預算案、議員的出缺席、乃至於法案審議狀況。


   看到雲林縣議會的現況,讓我不禁感嘆,要做到像台北市議會那樣網路直播議事現況,技術與資金都不難,有沒有心而已,但這樣的網站,彷彿昭示了一種態度,一種希望選民「沒事別來逛」的態度,讓我的心都涼了一半。


推動禁燒  環保署長為何置身事外?


針對雲林縣政府將「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送入議會審議,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表示,環保事項是地方自治範疇,在不違反中央法規又能提升空氣品質的原則下,對地方訂定自治條例樂觀其成。
乍看之下,環保署似乎支持地方針對禁燒石油焦與煤制訂自治條例,但所謂的「樂觀其成」其實只是置身事外、作壁上觀。
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如果確實支持禁燒石油焦與煤,不僅該明確表態,更應該主動在法規與行政上提供協助,為自治條例掃除障礙,才能算是善盡基本職責;即便反對,至少也應該明示反對理由,以接受社會公評與檢驗。
然而,自從「禁燒」成為焦點話題以來,環保署長魏國彥從來沒有公開發表過意見,僅由空保處長代為發言,且發言內容形同置身事外,人民不禁要懷疑:莫非環保署認為「制訂自治條例禁燒石油焦與煤」完全不干環保署的事?又或者,難道環保署其實反對禁燒石油焦與煤,只是不敢公然拂逆民意?
明(4/28)日,魏國彥署長將到斗六出席「PM2.5宣導防制座談會」,我們呼籲魏國彥署長,應該在座談會中主動明確表態,讓人民清楚知道中央主管機關的真實態度、也讓人民看見環保署的肩膀!

【活動資訊】
PM2.5宣導防制座談會
時間:4月28日(二)上午10~12點
地點:斗六鎮南國小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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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轉載



【公庫】雲林《禁燒自治條例》排入下月議程 議員:縣府若不敢執行,有何用

 摘錄自公庫

雲林《禁燒自治條例》排入下月議程 議員:縣府若不敢執行,有何用?

   然而,雲林縣政府較期望透過《禁燒自治條例》實現禁燒,15日擬具草案送交程序委員會審議,今(27)日五位委員無異議將其列入下月會期議程。若未來有機會在縣議會通過,將會在送交中央備查後實施。然而,委員對於縣政府推動禁燒作法有不同觀點。《閱讀更多》

【讀者投書】請問議員,為何人民不能進縣議會錄影?






作者:林泰州(紀錄片導演)


      四月二十七日是雲林縣議會本次會期「程序委員會」的最後一天審議,將決定是否讓「禁燒自治條例」排入議程,正式進入議會三讀,此案是攸關大家生命健康的法案,身為一位公民與紀錄片導演,今天到雲林縣議會想要參與現場錄影,卻被議會警衛與辦事人員婉拒無法入場旁聽,他們的理由是說現在不是議會期間,並說議會時間是在五月開始,所以不便開放,更無法進場錄影。看著皇堂的大廳掛著許多”為民喉舌”.”民主殿堂”與”宏揚民意”的大匾額,身為公民覺得無奈與不解。


01

(圖為縣議會工作人員,圖片為林泰州提供)

禁燒法案排入會期,戰鬥正式開始


       各位公民,今天(4/27)「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經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最後一天審議,議決正式排入五月會期,從五月四日起,為期四十天審議,禁燒戰鬥正式開始!

      今早會議,不少公民要求入場旁聽卻被阻擋在外,縣議會的理由是:『程序委員會過去不曾開放民眾旁聽。』全程閉門會議。

      據某位非程序委員的縣議員表示,不少民進黨以及國民黨資深議員,都對這項法案表達堅決的反對立場,而程序委員之所以同意法案排入會期,是要讓大家表示意見。言下之意,好戲才要開始!

      現在,六輕必然開始對縣議會及縣政府,加強銀彈以及各種威逼利誘之攻勢,全力封殺法案,因此,讓議會審議『去黑箱化』的戰役亟待開展!

      但有人會問:『縣議會大會不是都在佳聯地方有線電視(頻道3)全程直播?』然而,大多數民眾都不清楚此一攸關自己切身利益的法案正在審議,更多人也沒有條件與時間全程監督,縱有有心之人想參與審議,亦被目前的議事規則剝奪了民主討論之權利。此外,還有各種暗盤交易、密室協商、政商關係,向來都是超級大黑箱!

      請大家一起動員起來,於四十天審議期內:

  1. 每天排班全程紀錄、報導每一位議員之發言,公布於網路,並要求開放公民參與理性之民主討論;
  2. 一起輪番訪問所有縣議員對禁燒法案的明確想法與態度,供全民監督檢視;
  3. 效法<公民監督聯盟>,架設網站,將所有縣議員的所有言行,包括過去在議會上所有與六輕相關之發言記錄以及和台塑之關係,詳實完整公布;
  4. 針對六輕派議員以及所有違背人民利益之發言,發動全民打電話、LINE、臉書、留言版洗版,必要時,發動罷免運動!

       最後,五月四日亟需全民一起進議場監督,千萬別讓六輕派議員杯葛翻案,又把自治條例草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全民監督縣議會以及許可證審議,志工報名專線:
王俊凱 0931-486994,  ck73421@gmail.com
江尚謙 0975-273986,  jammy83110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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