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針對禁燒自治條例與許可證之五大呼籲


        雲林縣政府已於4月15日以最速件將「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草案送入縣議會。本電子報團隊向雲林縣政府與雲林縣議會提出以下呼籲:


一、 議會切勿程序阻饒自治條例!


        懇請縣議會堅守捍衛人民生命健康之原則,對自治條例予以公平審議,尤其萬勿透過程序委員會刻意阻止自治條例列入議程,以免成為雲林縣與中台灣地區空污治理的絆腳石!


二、 請縣議會邀請專家學者解說科學真相


        建議縣議會在審議自治條例前,先邀請三位以上相關專家學者,針對空污危害、排放來源等科學事實,向議員們提供充足的背景資料,以確保議員們都能在充分知情的狀況下,對自治條例草案展開審議,也確保人民的生命健康不會因為議員無法充分知情而平白斷送在縣議會。


三、 許可證審查應『去黑箱化』!


        呼籲縣政府在自治條例通過前,將所有「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的申請案件,審查過程『去黑箱化』。包括主動公開相關資料、審查程序與審查進度,並開放在地居民、公衛學者、公民團體與法律人士全程參與審查與稽查,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如此,方能打開黑箱、保障人民知情權,確保人民生命健康不至淪為密室協商的牲禮。


四、 請縣府真誠團結公民力量共治六輕


        呼籲雲林縣政府別再阻隔公民、維持密室專斷決策,應匯聚一切心力與人力,全力與所有環團、公民團體、學者、律師...合作,集思廣益共商對策,齊心協力向居民宣傳、教育、動員,在全縣20鄉/鎮/市各村/里辦說明會,推動鄉親連署,並邀選區內每位縣議員到場表態,方能團結最大民意讓自治條例有機會通過。


五、 建議公民團體聯合提出民間版本


        建議公民團體聯合草擬一份民間版自治條例,送入縣議會與縣府版本共同審議,以避免縣府版本有所疏漏,或遭不當刪修劣化而無法實現空污治理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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